2018化学与药学院复试细则

    2018-03-23 11:21:40           浏览数:0

化学与药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事宜,明确各小组职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专职监督员1人。

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以上各小组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二、专业招生计划

全日制化学工程与技术20人,全日制农药学3人,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12人,非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2人。学制均为3年。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符合我校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不低于各招生专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一专业(领域)执行同一标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同一标准。

2.复试差额比例

      按学科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1.复试资格

按学校要求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核实复试考生是否与本人是否相符等。

2.加分资格

根据学校要求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1)英语听力

由研究生处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英语听力频率为FM87.8,考生自备收音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记分,考试时间2小时。成绩4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录取。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参与命题人员与学院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试卷要密封,考试时开启。

指定2名监考老师监考,监考人员要严格要求考场纪律,对于作弊者,取消其笔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封好,统一批阅。

2.面试

考生采取随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在候考区候考,并上交通讯设备,完成面试考生离开候考区,候考区由督察人员负责。

采用实名评分,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口试

主要测试考生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和流利程度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阅读理解主要测试考生掌握专业英语知识与技能和对科技短文的理解能力。满分100分。

英语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核内容按学校要求进行。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学校报到时间:2018年3月27日8:30-17:00,地点:教学楼G区305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缴纳报名费(180元)、体检费(40元),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

学院报道、审核时间:2018年3月27日全天上班时间,地点:信息楼415,由化学与药学院团总支统一组织安排。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

 英语听力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2:20-3:00,考试地点:教学楼A区五楼、六楼,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

体检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7:50,集合地点:校医院南门,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

专业课笔试地点:教学楼A210,时间:20183月28号晚上18:30-20:30

面试时间:20183月29号8:00-12:00

候考区:信息楼415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地点:信息楼407

农药学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学科,地点:信息楼401

实验操作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5.调入工学门类专业,初试科目应有数学一或数学二。

6.优先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和非加试考生的调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

8. 第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考生,在第一批复试未被录取时方可进行校内调剂申请。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

2学院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研究生(部)处审查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英语听力×5%+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35%。

考生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总成绩低于35分的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第一批次复试且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按报考该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由学院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再相同,考生排名顺序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对于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优先排名录取复试合格的报考该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排名录取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调剂考生,其他剩余计划排名录取其他调剂考生。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农药学、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和非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的调剂考生,按照学校的名额及总分数高低按农药学、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和非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顺序依次录取,报考专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专硕。

凡是已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再接受其校内调剂申请。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学院在复试报到时要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定向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办法、申诉渠道等。

学院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期间成立督查组,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学院举报,举报电话0532-8608089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21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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