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请于5月3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
2015-04-09 09:12:17 浏览数:0
有关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承担201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请认真总结,于5月3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办公楼1211,电子版发yjjiang@qau.edu.cn)。结题报告应附成果简介、相关论文、著作、专利等支撑材料(包括论文接收函等)。
附件:
承担201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请认真总结,于5月3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办公楼1211,电子版发yjjiang@qau.edu.cn)。结题报告应附成果简介、相关论文、著作、专利等支撑材料(包括论文接收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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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