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6 10:53:58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学工办: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号),为做好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籍2025届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培养毕业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无未获得学分课程和无重修课程,学位论文答辩为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
(五)已与就业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签订就业合同)。
三、名额分配和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
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所属学院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培养研究生毕业生人数的20%分配名额,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在研究生管理平台系统中填写《青岛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导出打印后上交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组织评选。
3.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学院评审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并不再补报。
四、评选要求
(一)学院评审委员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要安排监督员进行监督,评审结果应当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有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监督人员要坚持回避制度,有所指导的研究生参加评选的老师和直系亲属人员不得作为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监督人员。
(三)学院应如实记录评审过程,投票等有关材料要存档。评审委员会人员要在评审结果上进行签名,监督人员要将监督情况作出说明并签名。
(四)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材料于6月6日前报研究生处管理科(主楼801)。材料需在研究生管理平台上报、审核,评审表和汇总表(均系统内导出)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处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