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9 15:31:09 浏览数:0
各学院:
开题论证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管控环节,是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质量的首要保障关口。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农大校字〔2019〕114号)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202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覆盖范围
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开题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所有2025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实际合理确定本院具体工作进度。
博士研究生:按照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学院须做好统筹规划与过程管理。
三、开题工作要求
(一)论证小组组建要求
各学院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成立开题论证小组,小组组长对本次开题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硕士研究生开题论证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证小组须至少包含1名行业专家。
博士研究生开题论证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鼓励邀请不少于2名校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论证。
(二)选题审核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选题须严格匹配所属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的培养目标与核心研究方向,与培养要求契合度不足的选题一律不予通过。
(三)开题论证流程与评分标准
开题论证包含个人陈述与专家问询两个环节,硕士研究生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博士研究生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开题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论证小组集体评议后确定,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未通过处理规则
首次开题论证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专家意见对选题及研究方案进行全面修改,硕士研究生间隔满2个月、博士研究生间隔满3个月后方可申请重新开题。
第二次开题论证仍未通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五)信息报送与系统管理
各学院须在开题前3天完成《开题报告信息表》在线填报,并在本学院官网公布相关开题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开题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研究生须提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学院须在开题工作全部结束后1周内完成系统审核与材料归档,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开题报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执行。
(六)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由联合培养单位按照其培养进度要求统筹组织,开题论证材料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所属学院备案。
四、组织保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题工作,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开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开题工作的部署安排、流程规范与质量管控。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标准,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为先”原则,坚决杜绝走过场、降要求等情况,切实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