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专业学位毕业生答辩的通知

    2013-11-25 10:23:31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请于12月2日至10日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分别于11月29日前将答辩前需交表格和12月13日前将答辩后需交表格上报,请务必按期完成。没有标注需要电子版的,只需上报纸质版。

答辩前需交表格包括:

1.答辩资格审查表(需要电子版,各学院必须先将答辩资格审查表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将可以答辩人员名单公布后,学院方可组织答辩,否则视为无效。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无权答辩。)

2.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

3.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4.答辩信息表

5.答辩海报(直接在网上公布即可)

答辩后需交表格:

1. 答辩成绩单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表决票(需电子版)

其他表格无需报研究生处,需要用章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处加盖。

研究生处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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