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专业学位毕业生答辩的通知

    2010-12-02 18:55:20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请于12月8日至16日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分别于6日前将答辩前需交表格和18日前将答辩后需交表格上报,请务必按期完成。没有标注需要电子版的,只需上报纸质版。
答辩前需交表格包括:
1.答辩资格审查表(需要电子版,各学院必须先将答辩资格审查表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将可以答辩人员名单公布后,学院方可组织答辩,否则视为无效。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无权答辩。)
2.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
3.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4.答辩信息表
5.答辩海报(直接在网上公布即可)
答辩后需交表格:
1. 答辩成绩单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表决票(需电子版)
其他表格无需报研究生处,需要用章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处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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