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次专业学位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0-11-30 14:01:35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请于12月6日前对参加10月22日学位论文送审的专业学位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农推请下载附件1,兽医硕士请下载附件2),缴费情况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学院写明原因,由导师和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处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