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14:46:19 浏览数:0
根据第12周到14周的教学检查统计,存在问题的课时占总课时的10%以上。附件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检查有问题的,但不是最后的认定。我们已掌握部分情况,但仍需要任课老师确认。
请按附件的清单,联系任课教师,核实是否有问题或问题所在。请不要让老师直接找研究生处解释,我们只需要各学院认真调查后返回一个用以备案的文字说明(电子邮件或文本)。同时,请将此事向贵学院的分管领导回报。附件:发到各位的邮箱。 研究生处200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