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14:54:11 浏览数:0
关于做好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附件1)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
1.申请人须为2021级全日制(含按全日制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项目立项后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
3.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2022年度项目拟资助50项,同时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设置自筹经费项目。
5.凡立项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反映项目成果的论文、论著和报道中须注明“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及项目批准文号,发表英文论文时,可标注为“Supported by Postgraduate Innovation Program of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字样。
6.项目申报按照研究生所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进行组织,根据我校2021级全日制(含按全日制培养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量进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请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积极组织动员研究生进行申报,并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和排序,确定最终上报的项目。
二、2021年度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附件1)文件要求:
1.各立项项目负责人(研究生)要按照要求撰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经导师同意后提交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考核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年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成果产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作出是否通过中期检查的意见。
3.凡中期考核发现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项目将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5月22日11:30前以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
2.《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请按照推荐次序排列;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7)(请按照推荐次序排列;仅提交excel电子版)
3.《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
电子版命名方式:(1)申请书:“申请人学号姓名+2022项目申请书”;(2)推荐汇总表:“学院名称+2022项目推荐汇总表”;(3)中期进展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2021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4)文件夹:“学院名称+2022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材料”。
联系人:侯竹美 联系电话:0532-58957675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
2.《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3.2021年度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列表
4.《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5.《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6.《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
7.《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