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0-03-19 08:32:38           浏览数:0

各研究生教育督导员: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督导工作,保证线上教学质量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根据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督导检查任课教师在线教学授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是否选择好在线教学平台并告知学生;是否参加在线教学相关平台使用培训;是否创建好课程班级群(微信或QQ群)并组织学生入群;是否将视频、PPT、预习资料等教学资源在所使用教学平台或课程班级群发布;是否有网络拥堵卡顿等突发状况下的在线教学备选方案等。

    2.督导检查和评价任课教师在线教学质量。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检查和评价任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重点检查课程视频、课件等教学材料质量,课堂政治纪律情况、与学生交流互动、线上答疑以及批阅作业情况等,评价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等效性。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在线教学质量。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部(处)培养办汇总学院提供的任课教师课程安排和在线教学方式、任课教师联系方式等信息(附件1)发送到督导工作公共邮箱,请各位研究生教育督导员下载、查看。

    2.每位督导员本学期选取2-3门课程进行听课,每门课听课次数应不少于2次。

    听课课程选取原则:本学期课程数量相对较少,开课学院仅为部分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督导员按照所负责学院分工(附件2,见督导工作公共邮箱),在优先听取所负责学院开设课程的基础上可随机听取其他开课学院开设课程。

    3.开课前三天,督导员即可与听课课程任课教师建立联系,如有需要,可要求任课教师将自己邀请进课程班级QQ群或微信群。根据听课工作任务安排,了解课程课前准备和任课教师选用在线教学平台,并在教师上课时进行在线听课。

    4.每次听课完毕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在线教学督导评价表》(附件3)对课程进行评价记录。每门课程完成全部听课任务后,将评价表报研究生部(处)培养办。

    5.正式开学后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继续进行在线教学,请继续使用附件3做好所选课程的听课督导工作。如果实行线下教学,请使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与评价表》(附件4)做好所选课程线下教学的听课督导工作。

三、在线教学平台培训

    1.主要使用的在线教学平台

    根据前期开课学院统计报送情况,本学期任课教师在线教学使用的教学平台主要为“超星”(手机端:学习通App;电脑端:博雅网络教学平台)和“腾讯会议”(手机端和电脑端均可下载使用,建议使用电脑端)。

    2.在线教学平台使用培训资料

    请各位督导员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学习熟悉相关在线教学软件的使用(具体详细使用培训资料请见附件5和附件6),并与听课课程任课教师及时做好沟通联系。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随时与研究生部(处)培养办黄有松联系,联系电话13646487808,0532-58957673。

    3.部分在线教学平台简要介绍

平台名称

平台介绍

上课形式

超星学习通

世纪超星信息技术

既可非实时观看视频、课件,也可发起实时交流

腾讯会议

腾讯公司产品

实时交流平台,可开展课堂直播、答疑、讨论等

雨课堂

由清华大学联合学堂在线研发的 新型教学工具,利用信息技术,支持灵活开展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主要为课堂直播,还有课前预习、课后作业等形式

钉钉

阿里巴巴公司产品

实时交流平台,可开展课堂直播、答疑、讨论等

微信群

腾讯公司产品

实时交流平台,可开展课堂直播、答疑、讨论等

QQ

腾讯公司产品

实时交流平台,可开展课堂直播、答疑、讨论等


 

                                    

附件3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在线教学督导评价表

附件4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与评价表

附件5 超星学习通和博雅平台使用培训资料(督导员听课用)

附件6 腾讯会议使用培训资料(督导员听课用)

 

                                        研究生部(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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