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9 14:28:11 浏览数:0
各研究生开课学院、各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
为构建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听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听课安排
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听课工作由研究生处统筹,督导组组长统一安排。本学期课程表见附件1。
(二)学院听课相关工作组织
1.各开课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学科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等为成员的听课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听课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听课工作计划,包括听课人员名单(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等)、听课安排、研究生座谈会安排等。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跟进相关学院落实情况。
3.学院听课人员建议每人每学期听课(含实验课等)不少于4次。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听课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进行研究生教学常规检查与质量监控,实现对研究生教学的动态管理,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为目的,促进研究生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确保覆盖面和代表性
各学院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听课工作涵盖本单位开设的必修课(学位课、专业必修课等)和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加强新开课(含首次任课的新教师上的课)的听课检查。
(三)做好听课信息反馈
1.听课人员要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与评价表》(附件2)和《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表》(附件3),从语言教态、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组织方式方法、课程思政、意识形态等方面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帮助教师加强教学设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
2.学院和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听课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的同时,请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
三、材料报送
1.学院听课人员的《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与评价表》和《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应在19周之前报学院存档。
2.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的督导材料,本学期无需提交。下学期末,与下学期的材料一并交研究生处。
联系人:侯竹美
电话:58957675
附件: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