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5-09-15 08:02:12           浏览数:0

  为规范我校接收2026年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四)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二条  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青岛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并填报志愿。

  (二)学校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原则上包括:英语听力、英语口语、专业课能力、综合素质等。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学生证复印件;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四)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发放拟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第四条  支持政策

  (一)推免生被录取后,在硕士一年级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推免生被录取后即可进行师生互选,提前参与课题或在研项目研究。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957598

  青岛农业大学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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