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7-03-22 15:56:23           浏览数:0

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年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二、专业招生计划

农业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三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7人

农业资源利用   全日制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

农业资源利用   非全日制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高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规定的A类考生的分数要求。

2.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按学校要求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核实复试考生是否与本人是否相符等。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具体要求及形式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院组织,考试科目依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成绩合格要求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成绩满分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口试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交流能力。

英语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核内容按学校要求进行。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1、考生报道

(1)加试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6:00-17:00 ;

地点:办公楼1211房间。

加试时间:3月22日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

(2)其他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2日8:30-17:00 ,

地点:教学楼G区305 。

(3)报道要求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缴纳报名费(180元)、体检费(40元),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学院审核要求

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到学院公布的报到地点报到,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核。

2.英语听力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2:20-3:00

考试地点:教学楼A区五楼、六楼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

3.体检

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7:50

集合地点:校医院南门

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

4、学院复试安排

(1)专业笔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

     地点:信息楼420

(2)面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土壤及植物营养     化学楼423

          农业环境保护       信息楼420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A类考生国家线。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或专业必须与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招生学科方向相近。

3、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4、优先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和非加试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

2.学院根据复试细则,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激励政策及相关说明

对自愿申请调剂为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每年9000元/人助学金和学校制定的学业奖学金政策(2000-5000元/年/人),并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助研规定享受同等的助研津贴。

调剂为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者应为无工作单位的非定向研究生,且自愿申请在完成学业期间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进行培养和管理,并将档案调到学校进行统一管理,毕业时参加学校统一就业派遣,其学历证书学习方式注明为“非全日制”。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英语听力×2%+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38%。

考生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总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学硕与专硕、按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资源学科与环境学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进行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成绩排定,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定。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方式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的考生,其次录取调剂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其他调剂考生按照资源学科和环境学科两个方向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复试结束后,根据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督查组,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532-86080340。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处、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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