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8 10:57:32 浏览数:0
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
报送材料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办便字071003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处负责本校专家信息库的扩充、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需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本单位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为了提高专家评审和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本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
三、报送说明
1. 时间安排
由于本次专家库采用“网上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信息系统的关闭时间为
2. 收集专家信息
组织专家本人填写《专家简况表》(见附件1),并签字确认。学院汇总后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bbzhao@qau.edu.cn)及各学院专家数据库(见附件2)报送我处(办公楼1511)。
专家库扩充更新工作是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系统,建立科学评价和专家咨询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扩充、更新工作,认真填写专家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研究生处
2007.11.28
关于专家简况表的几点说明:
1、文件中"采集专家的范围"具体是指那些专家?
答:需报送的专家范围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①所有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职教师(不论其是否是博/硕士生导师)。
②个别不具有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但是是硕士生导师的专职教师;
2、文件中"专职教师"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专职教师"应包括以下两个条件:
①人事关系在本单位;
②从事教学(或教学相关活动)、科研(或科研相关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