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和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8-04 09:12:19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及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附件1)精神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2021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相关要求
(一)立项范围、立项条件及要求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条件及项目建设内容等要求: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中相关内容)相关要求。鼓励建设“在线课程”,促进课程资源共享。
(二)建设周期及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管理要求详见附件2中相关要求。
2.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管理要求参照附件2中相关内容。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报相关要求
(一)立项范围、立项条件及要求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条件及项目建设内容等要求: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中相关内容)相关要求。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案例库”,促进课程资源共享。
(二)建设周期及要求
1.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管理要求详见附件2中相关内容。
2.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管理要求参照附件2中相关内容。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一)立项范围、立项条件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详见附件3中有关附件)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二)建设周期
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推荐名额、立项数量
(一)学院申报推荐名额
每个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至少推荐上报1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至少推荐上报1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每个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至少推荐上报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也可积极申报。
(二)省级项目推荐名额
我校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配推荐名额各为8项(详见附件1)。
(三)校级项目立项数量
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和省级项目立项情况确定立项数量等。
四、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学院初评推荐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如下流程,做好项目的初评推荐工作。
1.项目申报
申报人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拟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审核。
2.材料审核
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本通知申报相关要求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审核要点》(附件7)等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把关(包含是否有涉密内容),确保各项材料格式规范,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立项范围和立项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3.初评公示
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完成初评公示,确定本单位推荐项目(同类项目须根据评选结果进行排序)。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填报《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
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终评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校级项目,从中择优推荐省级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2天。
(三)推荐项目上报
各申报学院及申报人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学校评审结果确定后,获得省级项目推荐的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在8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要求)。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人和所在学院务必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审核要点》进行申请书的撰写和审核。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审核要点》的情况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已立项建设过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要求项目申报人在研究生培养工作过程中未出现过教学事故。申报材料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2021年8月16日11:3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含支撑材料)、汇总表等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推荐项目的申报/申请书(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Word版格式);支撑材料(包括申报/申请书中所列示论文;主编或参编教材的首页、编者页及版权页;学术著作首页、著者页及版权页;非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每个申报项目支撑材料须合成1个PDF文件,并附支撑材料目录)。
2.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签字并填写日期的各申报项目“推荐意见”页纸质版。
3.学院汇总填报的《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Excel版格式)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或者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
(二)材料及命名要求
1.每个项目须包含申报/申请书和支撑材料两个文件,申报/申请书命名方式:2021+类型(课程/案例库/教改)+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课程/项目名称;支撑材料(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2021+类型(课程/案例库/教改)+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支撑材料。每个申报项目的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学院申报推荐汇总表命名方式:学院简称+2021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学院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简称+2021研+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材料。
联系人:黄有松 联系电话:0532-58957673
工作邮箱:qnyjspy@qau.edu.cn
附件1:鲁教研函〔2021〕8号-2021年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鲁学位〔2016〕8号-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3:鲁教研字〔2019〕3号-教改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5: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7: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审核要点
附件8: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