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2 17:55:10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08级研究生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附件1),请组织08级新生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附件2)和《实验室规则》(附件3)等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章程。
2.组织新生在9月16日前与导师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4)。以确保研究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和实验设备安全。
研究生处
2008年9月2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2:《实验室安全守则》
附件3:《实验室规则》
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