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方面的通知

    2008-04-15 17:51:37           浏览数:0

1.省内就业必须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签约,双方同意后自动生成就业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盖后,毕业生留1份,用人单位1份,报研究生处1份。
2.省外就业的也应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出省外就业申请。
3.已经考上博士并打算继续升学的同学到研究生处登记(考上后,因其他原因不打算升学的不必登记)。
4.暂时找不到工作,但不想把户口和档案派回原籍的同学可采用人事代理的方法。



人事代理的优点:


1.       手续简便,不需要本人到生源地办理;


2.       办理人事代理可以落实单位,计算工龄和职称、档案工资及干部身份;


3.       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4.       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


5.       档案管理规范,人才流动顺畅。


人事代理的对象:
暂时没有合适的单位或者不想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但希望户口和档案不脱离青岛的
收费标准:
一般在第一年510,第二年360之间。






研究生处
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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