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5 10:51:25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管理办法》和《青岛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4〕160号),按遴选条件组织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二、申请人应向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申报人所发表的成果和论文应当与申请学科一致。
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
四、以学院为单位将初选名单、申请表和有关业务主要成绩的材料原件各一份及《导师遴选汇总表》(由研究生秘书填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则上不再进行校外导师的遴选。非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职称以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
/userfiles/files/yjsc/2017/05/20170505105424.zip联系人:赵贝贝 电话:86080967
地址:办公楼1211
研究生处
20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