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2012-08-23 09:04:26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本学期继续对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出现不规范引文问题的论文,研究生秘书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及时进行修改。


    2.若检测出不规范引文字数达到或超过论文总数的30%,由学院专家评议组进行判断和鉴定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若论文有抄袭行为,则不允许进行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


    3.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判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不仅由专人使用系统,而且要组成相应专家评议组,负责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进行鉴定。各学院专家评议组名单报请于8月31日前研究生处(1511室)。


    4.在对系统使用的过程中,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和结果等严格保密。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请于预答辩前使用,各学院帐号密码不变。


 






20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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