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14:10:59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5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应于
二、答辩时间安排
三、答辩有关材料
1、答辩前三天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审核表(纸质版,研究生处审核后返回,放入研究生档案)、答辩信息表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答辩海报在研究生宿舍楼前和本学院办公楼前张贴,并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
2、答辩结束后一天将答辩成绩单、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学位授予表决票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研究生处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