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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辩的重要说明
2010-06-01 15: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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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必须先将答辩资格审查表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将可以答辩人员名单公布后,学院方可组织答辩,否则视为无效。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无权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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