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课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05-08-29 10:28:01           浏览数:0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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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课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 每学期须到管理科(G304)注册后才能访问选课页面;
2. 本学期选课时间为第二周到第五周;
3. 第六周请打印选课单,导师签字后交培养科(G302);
4. 按照研究生处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必须进入导师的实验室。请尽快跟导师联系,熟悉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
5. 理、工、农等涉及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入学后必须与导师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处各一份(新生入学后第六周交G302(姜),往届生未交者请补交)。详情点击以下地址:http://www.lyac.edu.cn/yjs/tools/docview.php?id=44

研究生处
20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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