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校级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2009-06-11 18:20:39           浏览数:0

通 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莱阳农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院发[2006]3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9届毕业生硕士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2009届硕士毕业生。
二、 评选条件:
1.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成绩均为优秀。
2.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在国家级重要学术刊物(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刊物)发表过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第一作者)1篇、或被SCI、EI收录(第一作者)1篇、或影响因子0.5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一项专利、或出版过专著。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者专著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青岛农业大学。
三、评选程序:
先由个人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评选出优秀硕士论文,公示三天。各学院在6月2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论文,推荐表和电子版(bbzhao@qau.edu.cn)及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或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处(1511),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各学院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

动物科技学院 6人 机电工程学院 1人
食品科技学院 2人 生命科学学院 2人
园林园艺学院 4人 经济管理学院 1人
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3人 资源与环境学院 1人
化学与药学院 1人


研究生处
200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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