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请于5月25日前提交结题报告
2016-05-15 16:13:17 浏览数:0
有关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承担201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请认真总结,于5月25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办公楼1211,电子版发yjjiang@qau.edu.cn)。结题报告应附成果简介、相关论文、著作、专利等支撑材料(包括论文接收函等),并标明成果级别、研究生和导师位次、影响因子等信息。
附件: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承担201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请认真总结,于5月25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办公楼1211,电子版发yjjiang@qau.edu.cn)。结题报告应附成果简介、相关论文、著作、专利等支撑材料(包括论文接收函等),并标明成果级别、研究生和导师位次、影响因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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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处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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