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英语课程设置和考试的有关规定

    2008-08-22 09:51:26           浏览数:0


一、研究生英语课程分为研究生英语I研究生英语II,前者以阅读、翻译、写作为主,后者以听力、口语为主。

二、英语课程学习时间为两个学期(第一学年),研究生英语I每学期54学时,共3学分;研究生英语II每学期36学时,共2学分。

三、两个科目每学期分别考试一次,平日成绩均占20%。总评成绩中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

四、总评成绩70分为通过,未通过的科目随下一年级补考。

五、入学前两年内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免修研究生英语I,但仍必修研究生英语II。入学后通过的六级考试成绩有效。

六、本规定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06、2007级英语未通过的科目,随2008级相应科目考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研究生处
20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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