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生核对电子注册照片的通知(非常重要)
2010-05-21 17:40:14 浏览数:0
请各位毕业生核对电子注册照片,注意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如有误或者没有用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请在5月24日与学位办联系。目前仍有部分同学没有采集照片,必须在5月24日前完成。学位办将在5月26日将照片上传教育部,请同学们相互通知。另有个别同学如果已经采集,但是没有公布的,请到文经楼B213查找(星期六上班)。照片和名单在内部消息中。
联系电话86080967 ,地址办公楼1511。
联系电话86080967 ,地址办公楼1511。
- 上一篇: 最后一次核对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
- 下一篇: 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