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1:13:45 浏览数: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做好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附件1),并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即2020年立项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各立项项目负责人(研究生)要按照要求撰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经导师同意后提交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考核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年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成果产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作出是否通过中期检查的意见。
3.凡中期考核发现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项目将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反映项目成果的论文、论著和报道中须注明“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及项目批准文号,发表英文论文时,可标注为“Supported by Postgraduate Innovation Program of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字样。在后期结题中,如发现成果材料未标注相应资助字样将视情况缩减学院资助名额。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1月5日前以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为单位报送《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附件3),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电子版命名方式:“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2020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
联系人:侯竹美
联系电话:0532-58957675
工作邮箱:qnyjspy@qau.edu.cn
办公地址:办公楼801室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
2. 2020年度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列表
3.《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