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08:27:39 浏览数: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2019年项目结题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附件1)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1.申请人须为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
2.项目立项后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
3.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
4.2021年拟立项资助50项,同时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设置自筹经费项目。
5.凡立项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反映其创新研究成果的论文、论著等均需注明“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文号。
6.项目申报推荐按照研究生所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进行组织,根据我校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量进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7.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和排序,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8.通过学院公告栏、网站等渠道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
二、2019年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
(二)结题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4),并附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明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竞赛获奖等)报送指导教师审核;
2.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审核后签署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并报项目承担学院审批;
3.项目承担学院组建专家组(原则上5名专家)对拟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学术水平和成果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结题验收的意见;
4.经专家组评价同意结题的项目,由学院汇总项目结题报告书(要求有专家组评价意见并签字,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项目成果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三)结题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项目承担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督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将项目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整体计划,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2.精心组织。项目承担学院要统筹本学院项目情况,精心组织好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导师等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的内容,做好项目结题和成果梳理工作。
3.按时保质。项目承担学院要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word版,模板见附件5);
2.《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请按照推荐次序排列;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版,模板见附件6);
3.《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含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获奖等项目成果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中的成果顺序进行排序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纸质版一式二份,结题报告书电子版为word版,成果材料电子版为PDF版。
4.电子版材料及文件命名格式:
(1)“2021项目申请”
1)申请书:“申请+申请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2)推荐汇总表:“学院简称+2021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19项目结题”
1)结题报告书:“结题+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2)结题成果材料:“结题+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成果材料(所有成果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按照结题报告书中的顺序排列)
学院公示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联系人:黄有松 联系电话:0532-58957673 邮箱:qnyjspy@qau.edu.cn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2〕184号)
2.《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3.《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列表》
4.《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6.《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