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2021-08-04 08:57:33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推荐申报数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4篇。

3.申报要求:分为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学院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文字复制比不超过论文总数的30%、每一部分不超过30%及结论讨论部分不超过10%的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不包括毕业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推荐申报数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5项。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 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1.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并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及格式严格审查把关,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处。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2.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上报的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按照推荐申报名额组织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网上申报

经获得学校评审通过推荐上报的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负责人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年8月8日至8月27日,申报系统于 8月27日24时关闭(用户名及密码由研究生处发放),逾期不予受理。

4.电子材料报送

请将《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首页为证明材料清单。每位学生的表格及证明材料单独打包)、《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8月16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处

2021年8月4日


2021年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通知及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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