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6-15 09:33:03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农大校字[2019]1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中期考核完成时间为6月25日前。

 (二)中期考核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中期考核可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如线上进行考核可依据《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的要求进行,如采用线下方式则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后进行。

 (四)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各学科(领域)点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人数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成员及组长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学院领导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考核结果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将考核记录、结果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六)请将《中期考核信息表》于考核前3日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并在研究生处主页中公布。

 (七)中期考核公示结束后,请于7月5日前将《中期考核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请相关负责人、分管院长及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部(处)
   2020年6月15日


中期考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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