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校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更新)

    2020-04-27 16:24:36           浏览数:0

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校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的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院推荐申报
    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应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和不同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和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和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仅限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申报,数量不限,推荐项目超过1项,学院进行排序推荐上报。
    2.材料提交
    初评项目申请书无需联合培养单位盖章,校内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版。2020年5月16日前将学院盖章的申报书、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报办公楼1216,电子版发送到qauyjsc@163.com。

    二、评选推荐和立项建设
    1.省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推荐
    研究生部(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选出2个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由学校推荐上报。
    2.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项目
    根据专家评选结果,从未被批准省示范基地立项建设的推荐上报和未被推荐上报的项目中选出20个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其中,经费资助10项,每项资助2万元,自筹项目10项。
    3.项目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的省级示范基地和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


 

研究生部(处)
2020年4月27日


正式文件-鲁教研函20-1-关于开展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更新-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doc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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