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0-05-21 17:42:58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论文答辩时间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完成时间为6月8日。

    (二)研究生应根据学院反馈的《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导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记录》。
    (三)学院在答辩前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四)答辩前3日请将《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研究生处主页学院快递中公布。答辩期间,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答辩进行督导检查。
    (五)答辩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农大校字[2019]144号)及《青岛农业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线上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答辩结束后,请于6月12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部(处)
2020.5.21


答辩用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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