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 17:11:36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干部团队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干部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4.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应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分配名额见附件1,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学院组成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按分配名额组织评审。
3.学院公示及上报。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把评审结果、公示和监督情况报研究生处。
4.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四)材料上报时间
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将《青岛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三份和《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备案表》(附件3)一份交至801室。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严格按照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要求成立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的学院如果有其他学院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参评,原则上评审委员会成员应至少包括导师所在学院的一名代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时到会人数不得低于7人;监督人员原则上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时,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监督人员要采取回避制度,评审委员和监督人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所指导研究生参评,研究生代表不得有其同一个导师(含导师配偶)指导的同门研究生参评。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报和评审。评审时原则上要安排学院纪检委员作为监督员进行评审过程监督,评审结束后,监督员要将评审监督情况报研究生处。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要注重研究生干部在学校和学院工作的能力和工作业绩。
(五)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yjsglk1214@163.com。
附件:
1. 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2. 青岛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3. 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备案表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