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05-19 09:30:02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完成时间为6月5日前。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反馈的《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导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记录》;

  2.学院在答辩前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在校研究生采取线下答辩方式,不在校研究生由学院自行选择决定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方式。答辩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20]105号)、《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农大校字[2019]114号)及《青岛农业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线上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请将《答辩信息表》于正式答辩前3天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新闻网后台跨站投稿至研究生处。注明秘书的联系方式,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论文答辩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其他

  1.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纸质版表格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8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8日


答辩用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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