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17:44:33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9届研究生硕士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论文预答辩时间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完成时间为4月30日。
(二)预答辩前应对申请预答辩者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费是否缴纳、是否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内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预答辩。
(三)学位论文电子版按学院要求时间提交至各学院秘书处,统一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对于出现不规范引文问题的论文,研究生秘书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进行修改。若检测出不规范引文字数达到或超过论文总数的30%或每一个部分超过30%或结论讨论部分超过10%,由学院专家评议组进行判断和鉴定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若论文有抄袭行为,则不允许进行论文预答辩和送审。
(四)预答辩流程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请将《预答辩信息表》预答辩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研究生处主页学院快递中公布。预答辩期间,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预答辩进行检查和督导。
(六)预答辩结束后,请于5月10日前将《预答辩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处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