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2021-03-24 16:18:32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1届研究生硕士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论文预答辩时间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完成时间为4月9日。

  (二)预答辩前应对申请预答辩者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分、发表论文情况、中期考核成绩等培养要求各环节。未达培养要求的,为审查不合格。学费缴费审核,未能缴齐学费的不能参加论文送审。

  (三)对于出现不规范引文问题的论文,研究生秘书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进行修改。由学院专家评议组进行判断和鉴定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若论文有抄袭行为,则不允许进行论文预答辩和送审。

  (四)在校研究生采取线下预答辩方式,不在校研究生由学院自行选择决定采取线上或线下预答辩方式。流程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20]105号)及《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线上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请将《预答辩信息表》于预答辩前3天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新闻网后台跨站投稿至研究生处。注明预答辩秘书的联系方式,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预答辩进行检查和督导。

  (六)预答辩结束后,请于4月15日前将《预答辩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待返校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4日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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