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及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集中学习安排的通知

    2018-07-06 11:08:14           浏览数: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及2017级非全日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分段集中上课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中有关课程设置于713日至719日开设专业课程,并将课程学习安排于710日前发布至研究生处网站。各单位要通知研究生及时查看课表并选课。

 

 

 

 

培养办

2018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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