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17:15:07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中期考核完成时间为4月30日前。
(二)中期考核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各学科(领域)点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人数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成员及组长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学院领导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考核结果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将考核记录、结果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五)请将《中期考核信息表》于考核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并在研究生处主页学院快递中公布。
(六)中期考核公示结束后,请于5月10日前将《中期考核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请相关负责人、分管院长及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bbzhao@qau.edu.cn
研究生处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