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0-07-15 16:59:3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学校关于提高学位与研究生质量的系列举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高等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服务国家和地方需求,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对标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按照严格质量标准、突出培养特色、坚持分类培养的原则,修(制)订新版培养方案。

    二、修(制)订范围和牵头学院

    本次修(制)订范围包含我校所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由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一级学科所属学院负责,同一学科专业涉及不同学院的由所指定的牵头学院总体负责、统筹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积极配合。(详见附件1

    三、修(制)订依据

    修(制)订培养方案应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与规定,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修(制)订基本原则及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和目标导向

    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紧密围绕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高目标契合度、确保目标达成度,在此基础上构建特色突出、五育并举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2.坚持对标对表和问题导向

    对标新形势下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梳理现有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查找当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深入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先进经验,充分论证,大胆吸收、借鉴,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课程设置等。

      3.突出思政教育

    加强思政教育,积极推进导学思政、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把课程思政内容纳入到研究生课程教学,并明确体现在教学大纲中。所有必修课程均须编制课程思政育人案例(按照每学分不少于1个育人案例设计,育人案例重点体现德育、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相关内容),鼓励各学院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实践探索,加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体现“导学思政”理念,将思政工作贯穿于导师与研究生互动交流全过程,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塑造、行为指引和价值引领的导向作用,构建符合新时代研究生特点的导学思政体系。

      4.坚持分类培养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按培养目标实施分类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注重与职业发展衔接的职业胜任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应注重基础研究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5.优化培养体系

    对本学科专业培养体系进行重构与优化,重整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课程体系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顶层设计、学科交叉,系统规划,体现完整性、前沿性、层次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教指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有明确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或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核心课程指南等相关规定的,须严格按要求执行。

    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加强论文写作指导,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学科专业须开设1门论文写作指导类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要提高案例教学类课程在课程教学中的比重;重视校外资源参与课程教学,须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或开设不少于1门校企联合课程。学术学位各学科须开设1门学术前沿类专题课,并纳入专业选修课(核心课程指南中已设置该类课程的,不再重复设课)。做好国际化课程体系建设,鼓励各学科专业开设一定比例的全英文或双语教学课程,不断提升课程教学国际化水平。

    所有研究生课程必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全英文(双语)课程必须有英文(双语)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培养方案执行期间保持稳定(前沿专题类课程除外)。

      6.加强科教融合

    重视与科研院所协作,尤其是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相关学院应用足用好科研院所提供的优质资源和平台,通过邀请联培单位专家导师开设课程,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加强全方面沟通与协作。

      7.鼓励学科交叉

    积极探索导师团队指导制,校所、校企协同培养,科研育人等多种培养模式,推动多学科交叉培养。在课程体系设置、过程培养、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8.加强教学改革

    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积极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教学模式;鼓励建设在线课程、精品课程、案例库、教材等优质课程资源强化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

  五、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和深远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精心组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落实学院研究生培养主体职责,成立以牵头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一级学科负责人、牵头学院及责任单位教授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研究生秘书等为组员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工作小组,组织做好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二)认真学习,充分调研

    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和内容及学校相关规定(见附件2),积极主动与相关学科专业的专业教指委、学科评议组加强联系沟通,通过专家讲座、专题大讨论等形式全面准确把握培养方案修(制)订的整体要求,并对学校《培养方案总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各学科专业应分别选择不少于3个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作为标杆,通过线上线下广泛调研,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研究生培养典型经验,进行分析比较,梳理本学科专业培养体系及课程设置改革方向,并形成调研报告。通过开展座谈会、大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包括联培单位,研究生导师、授课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在校研究生及毕业生等,尤其是联培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三)科学论证,保证质量

    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充分论证。论证专家组需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须有不少于1名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知名行(企)业专家,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学院须邀请联培单位专家参与。鼓励各学院邀请专业教指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参与指导。通过论证后,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要逐一审定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六、进度安排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2020717日前,各学院部署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编写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培养方案制定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

    2.2020810日前,各学院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题大讨论等,形成调研报告,编写完成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3.2020821日前,各学院按照要求召开论证会,讨论并修改形成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二稿,并向研究生部(处)提交《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见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

    4.2020825日前,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部(处)。提交材料包括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定稿(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模板详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须院长、分管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部(处)组织人员进行形式审核。

    5.2020831日前,相关学院将培养方案和课程信息导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20207-9月,各学院部署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编写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培养方案制定要求,明确任务分工。

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题大讨论等,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征求意见稿)学院征集意见与建议材料电子版及书面稿(918日之前)

    2.202010-11月,学校发布《青岛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各学院根据总则等相关规定编写完成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3.202012月,各学院按照要求召开论证会,讨论并修改形成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二稿,并向研究生部(处)提交《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4.20211-2月,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部(处)。

提交材料包括培养方案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定稿(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模板详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须院长、分管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部(处)组织人员进行形式审核。

    5.20213月,各学院将培养方案和课程信息导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七、其他说明

    1.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大讨论、专题会议、评议论证、教授委员会审定等各环节情况等做好记录及宣传,建立材料档案并及时归档。

    2.本次修(制)订工作完成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相关附件将通过工作群发布。

 

                                                                研究生部(处)

                                                                 2020715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