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2019-10-23 09:36:46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鲁教研字〔2019〕3 号),为做好我校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推荐申报数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4篇。

    3.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各学院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学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不规范引文字数不能达到或超过论文总数的30%或每一个部分不超过30%或结论讨论部分不超过10%)。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2019年,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推荐申报数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3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在校期间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申报和评审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评。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学院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处。各学院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上报的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按照推荐申报名额组织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网上申报。经获得学校评审通过推荐上报的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负责人应当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申报系统于11月17日24时关闭。

    (四)材料报送。学院应把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于11月1日下午五点之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贝贝

电  话:86080967

地  址:办公楼1211

 

附件:1.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审核要点

      2.申报表格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和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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