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15:35:54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论文答辩时间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完成时间为6月10日。
(二)研究生应根据学院反馈的《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导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记录》。
(三)学院在答辩前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四)答辩前3日请将《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研究生处主页学院快递中公布。答辩期间,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答辩进行督导检查。
(五)答辩流程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纸质版表格请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 bbzhao@qau.edu.cn。
研究生处
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