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0:24:48 浏览数:0
各农业专业学位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总结和推广各培养单位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促进产教融合,提升农业硕士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2021〕14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见教指委《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
实践教学成果奖主要面向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我校须为第一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二、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学院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学院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pdf。
2.《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学院名称.xls。
3.其他证明材料,储存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培养学院名称+领域名称.rar。
以上三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学院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发至邮箱qnyjspy@q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选与表彰
按照教指委要求,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对于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
学校汇总各培养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根据申报情况积极向教指委进行推荐,教指委秘书处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委托质量监督与检查工作委员会组成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形式审查、通讯评议和专家会议评审,提出拟授奖成果,经教指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教指委网站公示,教指委授予获奖证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黄有松
电 话:0532-58957673
附件:
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pdf
2.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3.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pdf